渊,贝斯手顾北也。
贝斯,全名是assuitar,也就是低音吉他,与吉他不同的是,贝斯是电声乐队中不可缺少的乐器。
第一首歌是陆庭之独唱,其他人都是配合。他唱的“光年之外”,邓紫棋的歌,陆庭之是标准的公子音,不管唱什么都别有一番风味。
杜月笙听着听着,情不自禁的闭上眼睛,酒吧的其他人也不知不觉安静下来,沉浸在他的歌声中。
他对歌曲节奏把握得恰到好处,楚南轩和他配合得也天衣无缝,加上天生一副被天使吻过的嗓子,还有一副承蒙上帝眷顾的容貌,瞬间吸粉无数。
纪云曦是十分挑剔的人,经常鸡蛋里边挑骨头,此时在一旁不禁也看得连连点头。这个少年确实根骨不错,呆在这个地方真是浪费了。
苏晏白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处女座,严格来说,他觉得眼前这个少年确实美貌与实力并存。这个音乐酒吧还真是卧虎藏龙,有点意思。
一曲唱毕,陆庭之对着台下微微欠身,温和一笑,“啪啦啪啦”,台下铺天盖地都是掌声。
一个甜美可爱的戴着彩色面具的小女孩跑上台,送给陆庭之九朵玫瑰花,害羞的说“庭之哥哥,你要等我长大,等我长大了,给你买一束玫瑰花喔!”
楚南轩在一旁震惊道“庭之兄,你这连未成年都不放过啊!”
“不不不!是未成年不肯放过我!”陆庭之苦笑。
杜月笙在台下看得肺都快炸了,满脸怨气,不安的扯了扯颜陌的手臂,颜陌握住她的手,沉声道“笙笙,别怕,有我呢!”
本来手足无措的她,听到这句话,仿佛被注入了无限的勇气和希望,之前的阴霾都一扫而光,又开心起来。
许淮安嘴角抽动,泛起一丝冷笑“不就是唱歌好听嘛?本少爷也会,哼!”
他转头看了看颜陌,她表情依然淡定,看来并没有被陆庭之的美色迷惑,又稍微心安,看向陆庭之的眼神不再满是敌意。
第二首歌是“海阔天空”,陆庭之唱得感情饱满,唱到**时,不少人都深有感触,不禁潸然泪下。
前前后后,唱了十几首流行,杜月笙心疼的看着他,真想递给他一瓶水,让他润润嗓子。
她不在意多少人喜欢听他的歌,只是觉得他活得太辛苦了。她想有机会陪着他,守着他,替他分担一些,舍不得他眼中的星光寥落。
陆庭之已经习惯了这种戏子一般的生活,为了挣钱,他觉得可以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这就是他活着的意义。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二十二年,八千多天,天天如此,行尸走肉一般的活着。
至于台下有没有人听懂,有没有人真心喜欢他唱的歌,他觉得倒不重要。
别人听歌,无非消遣,而他唱歌,只为挣钱。母亲身体不好,父亲酗酒,他需要钱,家里需要钱。
这就是现实,很冷血残酷,但谁也摆脱不了,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背负的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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