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尸虫之类的变异虫体。
尸虫虽然体积十分微小,但可怕程度绝对要远远胜过变异地龙,对人类的威胁更是远远超过其他变异兽。
毕竟防不胜防才是最可怕的,不过一般来说尸虫主要寄居在行尸身体上,通常饿了就会刺破行尸的皮肤,以他们血液中的病毒为食。
一旦发现新鲜的血液出现,尸虫会立刻从行尸身上脱离,寻找另外的目标寄生。
人类,显然就是美味的人体血库。
幸好行尸都聚集在金陵城区,基地里面并没有发现尸虫的痕迹,否则又不知道会有多少人会无缘无故的死去,不要说现在简陋的医疗水平,就算和平时代也不见得能找到它的存在,这就是尸虫的可怕!
蛮牛自然考虑到沈磊猜测的尸虫,才会如此耗费灵能,否则他只需要凝成细细的光针刺进去便可以了。
他的灵能一下子包裹住李成整颗大脑,通过精神力的配合,脑海中立刻出现了形象而具体的脑部状态,比起和平时代美利坚最先进的医疗设备来也不遑多让。
“这里没有,那边也没有……”蛮牛一边仔细查探李成的脑部,一边喃喃自语道。
李成疯癫后威力大减的精神力在脑部不断乱窜,好在蛮牛实力远胜于他,否则就要成为救人不成反被误伤的典型代表了。
“蛮牛,试试脑干位置,尸虫最喜欢呆在这里。”沈磊提醒道。
蛮牛立刻控制少数灵能继续坚守阵地,并且收拢大部分的灵能往下延伸,寻找尸虫的下落。
十分钟过后,还是没有丝毫迹象表明尸虫的存在。
“沈磊,会不会咱们猜错了,可能是这家伙神经不正常才发癫了,不然的话我早就可以找到了。”蛮牛耗尽心神坚持了这么久,额头上不由自主的渗出豆大的汗珠,久攻不下他打算放弃了。
沈磊沉思了一小会儿,才缓缓说道:“或许是有这个可能,不过……”
还没等沈磊说完,蛮牛脸上一阵狂喜之色,他显然是发现了那个小家伙了。
与此同时,李成的身体更加剧烈的摇晃颤抖,竟然凭空暴涨了不少力气,甚至连沈磊都觉着有些吃力。
显然尸虫害怕了,控制着宿主想要逃离出去。
若是让它逃走,那金陵城区至少会多出一只实力强悍的半步白眼。
尸虫寄生在行尸身上倒是没什么,然而寄生在人类身上,便会控制着病毒不断强化**,感染速度大大加快,至少能提升半个等级,如果人类本身实力够强的话,直接一步踏入白眼行尸的行列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快,光明术用来对付尸虫是最为有效的!”沈磊连忙大喊道。
不救他,铁定又多出一只行尸;救他的话,基地方面便有一个冰灵能属姓的高手。
其中的利弊之差他自然清楚的很。
“该死,这只尸虫貌似实力有点强横!”蛮牛叫嚷道,脑门上渗出的汗珠越来越密集,他根本没有想到,原来沈磊所说的尸虫如此难对付,若不是他早就做好准备,必然要被这家伙逃走了。
再这样下去很危险,恐怕连蛮牛的精神力都会受到影响。
“挺住,我来助你!”沈磊一咬牙,将灵窍里不多的月华调了出来,在手上凝聚成一颗微型的满月,阴影处,闪烁着异常夺目的流转光华。
以他初步的研究结果,月华柔和,与光明术有些相似,曰华狂暴,却是类似火灵能属姓的样子。
“这……”蛮牛看到沈磊手上的满月之后,有些诧异,倒是也没多说什么,很快稳定了心神继续,治疗途中分神是大忌,不但会导致治疗失败,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本身也会受到不小的伤害。
“蛮牛你负责将周围的通道封死,我去追击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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