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将感情表达得如此尽致淋漓。
我要学。
于是我拜师,一学就到毕业。
我很执着。当我决定做某事,一定要到孤独求败的境界才肯罢手。
谁说白羊座的男生做事都“三分钟热度”?完全不靠谱。
那时我每天学三四个小时。偶尔跳四小时不算什么,可几年如一日下来就不得了。
反正到最后,老师只是讲解一下动作要领。完了吩咐我说:“李杰,你领他们跳。”
于是,打扮得油头粉面的我嚼着口香糖,傲慢地站在一群看傻眼的帅哥美女面前:“注意了……”
那年头大学生的娱乐方式有限,除了跳舞就是看录像。
看录像没什么技术含量,靠那玩意儿把妹成功的案例简直凤毛麟角。
而成功率最高的把妹方式就是——跳舞。
有了这个功底,再到大学舞厅里把妹,那简直是杀鸡用牛刀,基本上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不过我倒没四面出击。一是那时还比较纯洁,二是到一定段位就特挑舞伴。
所以我的舞伴总是相对固定的,除非舞伴毕业一般不换。
这也就给一些同学造成错觉:此人风流成性,总不停地换女朋友。
天,其实我又比窦娥还冤:那些舞伴根本不是我心中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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