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几村一镇,天色将明时,马车已经进了城。<饱了。
在春佳从荷包里掏铜钱的时候,白衣人又凑近她:“先找个本地最大的馆子落脚,中午我要吃八大碗,让他们把酒菜送到我的房间里来。”
刚吃饱了肚子,他又惦记上了午餐,活是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
淡淡一笑,算顺了他的心意。
梅小燕上前一步,还未出声,已被白衣人抢在前头:“等不及了也得等,我们要对付的是绝世高手,不能有半点马虎。昨晚我费尽心力斗败了嫂子,又被颠簸了整夜,必须得养好精神,才能专心制敌,否则,岂不是被对手以逸待劳了吗?你太年轻,涉事未深,江湖经验太浅,不懂的道理实在太多了……”
他弃车步行,边走边说,也不顾梅小燕是不是跟着他听这些没用的啰嗦,只顾眼望四周,寻找城里最大的馆子。
斗败嫂子的明明不是他,他却把自己说的英雄盖世。
赶了整夜马车的明明也不是他,他却好似有说不完的委屈。
最大的馆子并不难找,一般都在城中的最繁华地。
就算难找,以白衣人的鼻子,只要厨房动了火气,他闻着味就能找到。
他说要养好精神,果然不是一句空话。
进了房间里,倒头就睡,连小二哥送来酒菜的时候也叫不醒他。
呼噜打得山响,似乎楼板都跟着震动。
春佳不知在何时独自去买了一把剑,递到小燕手里时,满目关切:“师兄,你试试,看合不合手,如果不行,我再去找找其他的。”
她实在担心,小燕的手里若是没有剑,就如同雄鹰断了翅膀,有可能会被蚂蚁啃死。
自幼与小燕一起长大,他的剑,春佳不知道摸过了多少次。
小燕将剑抽了出来,挽了一个剑花,虽然没有先前的快剑凌厉,但无论重量、长短、剑柄的粗细,几乎都十分衬手。
也许在铁匠行里,挑上几百把剑,才能挑出这样一把,也不知道春佳究竟选了多久。
午餐丰盛,美酒玉宴,却食不知味。
小燕恨自己不能手刃仇人,难消积怨。
春佳明白他的苦,自记事起,就从没放下过。
快到午时三刻时,街上响起了几梆铜锣,顿时人声鼎沸。
俯窗下望,是官兵押着囚车在游街。
人们欢呼,谢朝廷即将斩了恶人。
午时三刻,是一天中阳气最盛的时分,死在这个时候的人,如果有冤屈,连厉鬼都做不成。
春佳不愿再看人间惨事,轻轻掩起了窗子。
遮去了秋风,也温暖了倦意。
她虽是师父的养女,师父也管教得很严,但不得不说,她一直被师父视为掌上明珠。
师兄学艺有成,师父命他去寻杀父仇人,春佳是偷偷过,你若逃,我剑下无情。”
“逃?我?”白衣人似乎纳闷,轻轻一笑:“今夜我不逃,等我们发了横财,明天一起逃。”
发横财?
他又在胡说些什么?
似乎看出小燕的不解,白衣人贴近他,神秘的轻声问:“你知道今天被开刀问斩的是什么人吗?”
不理他的问题,冰冷一句:“我只知道,你现在若逃,此刻被斩的就是你。”
“行了,说过一千三百遍的话,就不用重复了,你怎么比我还啰嗦?”自嘲一句,又压低声头,似乎在说不能给外人听的秘密:“被问斩的是摸天道人——百里金。”
摸天道人?好大的口气。
“不过,摸天道人是他的绰号,百里金也是他的绰号。”喜笑一句,满眼贪欲:“因为,据说,这个贼道偷来的金子,能铺一百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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