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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三四章 武侠未足论 戏说妄言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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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讦似作者这类的武侠或侠义小说格调低下,品位低俗,似有铁证如山。

你看看,满纸尽皆都是男的温柔英俊,武功高强,就算是作者肥头肥脑,相貌丑恶,现实之中根本没有女子下顾垂青,也要他的主人公貌如潘安宋玉,天生便有女人缘儿,终小说故事的始终,身边都不乏莺莺燕燕,红红翠翠,好过过女人的干瘾。

再看他们笔下的女性,都有文君之美丽豪迈,也都有李清照的才气豪情(限于许多作者的学识,就算是他们想把他们的女主人公或者女性写成李清照,也只能将那些满纸的莺莺燕燕写成言语粗俗,举动失据的村姑太妹)更可喜欢的是,这些倾城佳丽绝无一点点入门见嫉,娥眉不肯让人的狭窄度量,对主人公都是主动攀谈,然后主动的宽衣解带,投怀送抱,软玉温香的任凭郎君恣意欢愉,毫无一点点予取予求。

这套路总结起来,大概就是佳丽环绕,众星捧月一不知所云的或世家子弟,或父母双亡的英俊少年。

而英俊少年年不过十八二十,便已经是武林中的盟主掌门,他终日价君子可欺之以方,不用理会武林野心家阴谋家的倾覆尔虞,勾心斗角,就能够百战百胜。

他们忧愁的是终日苦苦思索与哪一个佳丽为伴,最终干脆豁然开朗,如佛家的顿悟一般,一网兜收,来者不拒,管他七个老婆八个八个情人,干脆如韦小宝一样一张床上大被同眠。

这还仅仅是侠义小说格调低下之一说,作者也知道这是武侠或者侠义小说无法突破的窠臼。

登堂入室,文学殿堂的大文豪作家们目为的侠义小说不是下流货色不值一提,他们心中的另一大俗套大约就是其情节难以脱去每当无理可讲便大动干戈打东西的俗套,这绝对是毫无道理的。

只是世俗之中,春秋灭国五十二,弑君三十六,中夏三千年古国古,改朝换代有二十四次,如五胡十六国,五代十国,三国演义,隋唐之际的十八路反王之流还不计入其中,四百二十二个皇帝,平均当政不足八年,这又是什么文明古国的道理?

吴越之国,本为兄弟,却为蚕桑一垄征战,互相灭人宗嗣,荼毒生灵,万里朱殷,除了出现武侠小说史上第一位女侠客越女猿公的故事,又有什么道理可讲,又有什么值得称道?

残暴不仁的秦国一统河山,终结中夏城邦自治的雏形,举中夏两千年尽入无边黑暗的秦政,横征暴敛,苛政愚民,走不出一兴一替的死循环,生机勃勃的城邦自治不敌窒息生机的虎狼秦政,这又是什么道理?

与士人分庭抗礼,纳谏虚心,礼贤下士的七国王侯变成了自秦汉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的乡愿大盗,这又是什么道理?

望之不似人君也就罢了,总比独夫民贼要像样一些吧。

因此粗鄙的一概而论说武侠小说的杀戮暴力没有道理,动辄以暴力相向,一样没有道理。

只要稍稍知道这个世界的暴戾恣睢,便不会再苛责武侠小说的荒谬暴力,因为小说家无论如何的荒诞和血腥倾向,总不比暴戾恣睢的流氓鹰犬荼毒生民,助纣为虐更残忍罪恶。

人心叵测,得罪你的人,你可以让他身败名裂,没有得罪你的人你一样要加害之,不是两国交兵,你一样可以将刀枪砍在他们身上,甚至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非要致其余死地决不罢休,这又是什么道理?

武侠小说的幻梦意淫,圆了无知卑微小民受苦受难,有冤无处说,由青天大老爷做主,有黄衫客代为主持正义的侠客清官之梦。

这是苛责武侠小说的所谓理论家们的论据。

他们以为,如此情节虚构,将小民的追求正义寄托于清官与侠客,必然助长小民百姓的奴性与依附性,使其不求上进,不求自我权利的追求,是其所短。

这论据看似合理,实则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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