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这段话,有些太文艺范儿了;晒干其中的文学修辞语言后,我并未发现他背叛了你的确凿证据。【擺渡搜經|典|小說免费下载小说】你提出的证据有:
1、“小三”的博客(有实际证据);
2、“小三”曾向他卡里汇过钱(有实际证据);
3、不接你电话(有实际证据);
4、他和“小三”曾在某酒店开房(应该没有实际证据,因为开房登记一个人名字就足够了;你推测他们开房,应该是小三自称的,或是你猜测的);
下面来看看这四样证据的充分性:
1、小三的博客,对方已经解释是小三自作多情,这个解释逻辑上说得过去,所以证据不充分;
2、汇款,经济往来不能说明他移情别恋,若手头正好钱不够,向熟识的人借钱是很正常的,哪怕是前任女友,所以你证据不充分;
3、不接你电话。事实上男人在遇到较为敏感的人,容易引发妻子或女友吃醋时,哪怕是一些正当的接触,为避免麻烦也常常会以“公事”搪塞,证据仍不充分;
4、开房,你不在现场,无直接证据,也不充分。
但是从你这些叙述中可以发现以下几点:
1、你老公或男友很爱撒谎,且朝秦暮楚,无坚贞可言;
2、他与前女友仍保持着密切关系,上床概率非常大;
3、其前女友对他仍非常信任与依恋;
4、其前女友为其离婚也不是不可能,即使不离婚两者也会长期保持密切关系。
5、无论你对这桩奸情关系采取斥责还是哀求,都丝毫不能动摇他们的关系;尽管这不意味着他们肯定会走到一起而甩了你(女方是否有勇气离婚是未知数),但也绝不会因你怎样而放弃这种关系。因为这关系对他们双方有利。最多是当着你的面收敛一些,或以撒谎来掩饰。
6、你若不离开他也可以,须承担两个风险:
(1)女方离婚,两人结婚,你最终出局;
(2)女方不离婚,你也不出局,但必须接受他同时拥有2个女人的事实。
7、你若能接受与他人分享同一个男人,也未尝不可;若无法分享,早离开为妙。
这帮打人者,个个头秃牙黄、奇形怪状;他们的凶暴、愚蠢和霸道,充分显示了毛派的低劣素质(与之相对比,被殴的老人虽身材高大体型健硕,至始至终未动一指头,只是不停否认)可以想象,若是这种败类得势,中国又会是何等黑暗。
这种事,我家老爷子在文革中就曾遇到过,后来被我写入于2004年出版的《家族史》中,列第四章 疯狂国度 第七小节 《批斗常香玉》。
二人刚出家门不久,忽见一骑自行车的半大孩子突然指着一位正在走路的中年妇女喊:“她撕了毛主席像!”
霎时间,满街素不相识的“革命群众”就如同《生化危机》中的吸血僵尸般定住几秒,然后露出一副苦大仇深、不共戴天的狰狞表情,一拥而上把那位惊恐万状的大嫂围在中央,随即发出拳打脚踢所发出的“扑通扑通”声。
那位大嫂用手保住头,徒劳地哭喊着,申辩着——“我没有,我没有啊……”
可僵尸是听不懂人类语言的,几十双脚与拳雨点般无情落在大嫂身体上,转眼将其打得七窍流血跄倒在地。
父亲见状想去制止,同行的工友拉住他,紧张地小声道:“别惹事。”
父亲只得作罢。扭头去找那个可恶的半大孩子,可这个小坏家伙早已不知去向。
直到那妇女已被打得半死,僵尸们才住手;又有两个家伙朝她狠狠踹了几脚,吐了几口浓痰才悻悻然离去。
那位大嫂在地上躺了半天,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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